新会计准则科目与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:
1、选用范围不同:
《小企业会计制度》适用于在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、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(不包括以个人独资及合伙形式设立的小企业),符合《小企业会计制度》规定的小企业也可执行《企业会计制度》。
2、会计科目设置不同:
《小企业会计制度》比《企业会计制度》少设了25个一级科目。
原因主要有如下两个方面:
(1)小企业经济业务相对简单,因此可将《企业会计制度》中的部分科目进行归并;
(2)小企业会计核算简化或者没有某科目所要反映的经济业务,从而可少设。
3、账务处理不同:
(1)资产清查的处理不同;
(2)不计提长期资产减值准备;
(3)简化长期投资的核算;
(4)简化了专门借款费用的核算;
(5)简化了融资租赁固定资产的计量;
(6)简化了所得税的账务处理;
(7)其他资产核算方法的简化;
(8)待转资产价值核算不同。
4、财务报告方面的不同:
《小企业会计制度》只要求小企业提供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两张基本报表,而且报表的内容比较简单。如根据小企业业务比较简单,有些业务发生的可能性很少的情况,删除了若干项目。